上市公司设立基金管理办法
根据《上市公司设立基金管理办法》,如果上市公司拥有实控私募基金管理人,则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停止新发基金产品;对已存在的基金产品运营管理没有影响;对于旗下没有基金产品的管理人,建议尽快办理资质注销手续。我们将详细介绍与这个问题相关的内容。
1. 上市公司设立基金管理人的要求:
根据办法的规定,如果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或实控人是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实控人,那么上市公司必须具备良好的财务情况,并建立业务隔离制度,以防止利益冲突。上市公司还需要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2. 发起设立基金的身份:
根据办法的规定,基金出资主体可以是集团公司、集团所属基金管理公司和其他专业化公司。发起设立基金是指集团公司及集团所属企业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行为。
3. 全资设立基金管理人:
全资设立基金管理人是指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私募基金管理人股权的情况。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完全依靠自身力量设立一家私募基金管理人,例如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了宁波大丰私募基金。
4. 上市公司设立慈善基金会:
上市公司可以自行设立慈善基金会并向该基金会进行捐赠。根据华夏时报和易善数据联合发表的数据,上榜的50家上市公司中,有30家设立了慈善基金会。
5. 股份举牌规定:
根据规定,如果某个股东持有超过上市公司5%的股权所有权,就需要进行股份举牌。这一规定旨在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防止机构控制上市公司。
6. 使用基金募集资金的范围:
根据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可以使用募集到的境内外资金在以下方面进行运用:非上市公司投资、收购、兼并、关联交易、财务投资、配资等。
7. 中基协发布新规:
***证监会于2022年2月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该办法于2022年5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新规,上市公司设立基金管理人需要遵守相关规定。
8. 基金托管人:
根据本办法,基金托管人可以是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中具有重要的监督和监管职责。
9. 审批参考:
设立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需要进行审批,对保险领域的违法失信当事人,将其违法失信记录作为审批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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