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股票异常波动规则
深交所股票异常波动规则
深交所股票异常波动规则旨在监测和控制市场中的异常波动,以降低投资者的风险。通过制定一些准则和规定,深交所希望减少异常波动对市场的冲击,维护市场的稳定和公平。
1. 主板股票异常波动规则
下面是主板股票异常波动规则的要点:
1.1 主板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内,出现规定的“主板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或“ST和*ST主板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的情况,视为异常波动。
1.2 根据修改后的主板风险警示板股票异常波动认定标准,风险警示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的,也属于异常波动,并适用《交易规则》5.4.2的相关处理措施。
1.3 如果达到“严重异常波动”标准后,只要公司能在次日披露回复核查情况,可以不用停牌。如果无法披露核查公告,则需要停牌至公告为止。如果已回复但解释不合理的,交易所会视情况而定是否停牌。
2. 创业板股票异常波动规则
以下是创业板股票异常波动规则的要点:
2.1 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出现深交所业务规则规定的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于次一交易日披露核查公告;如果无法披露核查公告,则应当申请其股票自次一交易日起停牌核查。
3. 股票异动监控和处理
根据深交所的规则,股票异动监控和处理可以分为以下情况:
3.1 股票价格异动:股票价格在一定时间内出现异常大幅波动,涨跌幅超过规定的阈值,深交所会启动股票异动监控和处理措施。
3.2 盘中异常波动:深交所在不同板块划定了不同的触发情形和处理措施。
3.2.1 深主板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10%,则需要临时停牌1小时。
4. 重点监控范围
为了提升全面实行注册制下的股票异常交易监管透明度和规范性,上交所与深交所分别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异常波动监控细则》。以下是重点监控范围的要点:
4.1 主板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00%(-50%)。
4.2 主板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0%(-70%)。
4.3 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深交所股票异常波动规则是为了监测和控制市场中的异常波动,以降低投资者的风险而制定的。准确理解这些规则对投资者来说非常重要,它们为投资者提供了一定的保护,并帮助维持市场的稳定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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