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市集合竞价交易规则
1. 价格优先级规则
在沪市集合竞价期间,价格越高的买单和价格越低的卖单,优先级越高。这个规则确保了在竞价时价格更有利的交易得到优先实施。
2. 报价撤单和重新报价流程
在竞价期间,报价无法更改,只能撤单并重新报价。竞价成功后,撤单不影响已成交的交易。
3. 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
集合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有以下几点:
1) 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成交量最大的价位。
2) 高于成交价的买入申报和低于成交价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
3) 与成交价相同的买入和卖出申报全部成交。
4. 基准价格的确定条件
集合竞价采用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排序,并在此基础上找出一个基准价格,使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 成交量最大。
2) 高于基准价格的买入申报和低于基准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
3) 至少有一个相同价格的买入或卖出申报全部成交。
5. 集合竞价阶段的警报解除安排
在集合竞价阶段前发出警报,有以下几种安排:
1) 在7:00前解除警报的,交易正常进行。
2) 在7:00至9:00解除警报的,集合竞价时段将被取消,警报解除两小时后正常交易。
6. 集合竞价交易时间
深、沪证券交易所每个交易日的9:15至9:25为集合竞价交易时间。集合竞价期间,电脑自动撮合系统只存储每一笔申报而不撮合。至9:25时,电脑系统根据已输入的买卖申报按照集合竞价规则产生一个开盘价。
7. 收盘集合竞价阶段的交易时间
每个交易日的9:15至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至11:30、13:00至14:57为连续竞价时间。收盘集合竞价阶段的交易时间在连续竞价时间之后,用于调整收盘价。
8. 集合竞价交易的定义及时间
集合竞价是A股市场的一项交易规则。按照这个规则,投资者可以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对证券市场上可交易的证券进行集中报价,然后交易所会对所有的有效买卖报价单进行一次性撮合成交。集合竞价的时间是每个交易日的9:15至9:25。
通过以上内容可以了解到,沪市的集合竞价交易规则涉及到价格优先级、报价撤单和重新报价流程、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基准价格的确定条件、集合竞价阶段的警报解除安排、集合竞价交易时间、收盘集合竞价阶段的交易时间以及集合竞价交易的定义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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