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大宗交易价格规定
北交所大宗交易价格规定概况介绍:
北交所大宗交易价格规定是指在北交所进行的大宗交易过程中,对于价格的限制和交易时间等方面的规定。其中,价格限制为30%的涨跌幅限制,给予市场充分的价格博弈空间;在上市的第一天没有涨跌幅限制,而是实行临时停牌的机制;在连续竞价的时间段内,对限价申报设置基准价5%的申报有效价格区间,同时市场价格申报采取限制申报量方式。
1. 股票交易规则
1.1 最低限额
股票交易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股票,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交易。同时,北交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额。
1.2 委托方式
成交确认委托是大宗交易的委托方式,成交确认的时间是交易日的15:00至15:30。
2. 债券交易规则
2.1 交易量限制
债券交易量超过20,000手或者超过2000万人民币的债券,应采用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交易。
2.2 债券回购交易量限制
债券回购交易量超过50,000手或者超过5000万人民币的债券,应采用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交易。
3. 交易价格规定
3.1 实行涨跌幅限制
大宗交易实行价格涨跌30%的限制,给予市场充分的价格博弈空间,保证价格发现效率。
3.2 上市第一天的规定
上市的第一天没有涨跌限制,而是实行临时停牌的机制。
3.3 连续竞价期内的价格设置
在连续竞价期内,对限价申报设置基准价5%的申报有效价格区间,同时市场价格申报采取限制申报量方式。
4. 交易时间规定
4.1 股票交易时间
北交所股票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集合竞价开盘时间为9:15-9:25,静默期为9:25-9:30。此外,还有竞价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等交易方式。
4.2 债券交易时间
债券交易时间根据市场需求而定,具体时间可以根据北交所的公告来确定。
根据北交所大宗交易价格规定,股票交易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股票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交易。而债券交易量超过一定量的债券也需要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大宗交易过程中,价格受到30%的涨跌幅限制,保证了市场的价格博弈空间和价格发现效率。此外,在连续竞价期内对限价申报价格也有相应的规定。交易时间方面,北交所股票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而债券交易时间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这些规定为北交所的大宗交易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有效促进了市场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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